第六條: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。
本辦法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二日修正之條文,自一百年一月一日施行。
引自內政部 http://www.moi.gov.tw/dca/01news_001.aspx?sn=4772#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修正條文-民政司版.doc